法律问题

天有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使用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的劳动用工合规问题。

上交所IPO · 主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4-12-3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天有为
审核编号
200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9页至第1-1-82页;第3-3-1-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发行人境内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未达到100%,例如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为0,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52.17%。未缴原因包括2020年尚未开始为全部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缴纳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员工自愿放弃,部分员工自行缴纳新农合/新农保,新入职或离职手续原因,在其他单位缴纳,达到退休年龄等。若补缴,报告期各期测算补缴金额合计分别为2,176.67万元、712.70万元、1,527.92万元,占归母净利润比例分别为59.20%、6.24%、3.87%。报告期内还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但年末劳务派遣员工占总部用工总人数比例为5.31%、7.03%、5.36%,未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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