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有为: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部分自有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以及部分境内承租房屋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资产使用合规问题。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12-3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天有为
审核编号
2005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3-3-1-30页、第3-3-1-3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出口汽车仪表智能显示终端研发生产建设基地二期项目和出口汽车生产基地物流通道建设项目部分房屋已建设完成,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另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承租的部分境内租赁房屋未办理相应租赁备案手续,不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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