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江南新材:报告期内发行人曾为客户提供转贷通道,构成内控不规范情形。

上交所IPO · 主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4-12-1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江南新材
审核编号
156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84页至第1-1-28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客户江苏贺鸿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转贷通道的情况:贺鸿电子取得银行贷款后,将贷款资金以受托支付方式划入公司,公司收到款项后将扣除实际采购款后的剩余款项转回给贺鸿电子。该类资金往来共发生1次,汇入金额700.00万元,汇出金额653.84万元,差额为其支付给公司的货款,发生于股份公司成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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