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永杰新材:发行人历史上存在香港超卓股权代持及苏州五岳代中山五岳持股事项,涉及股权清晰、出资来源、代持解除及潜在纠纷核查。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11-2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永杰新材
审核编号
154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5页至第45页;第3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01年香港超卓设立时,赵伟平受沈建国委托持有香港超卓10%股权,原因系沈建国对当时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理解存在偏差;2010年10月该等代持解除。2011年9月苏州五岳认缴发行人新增出资额480万元,其中240万元出资额对应1,875万元系代中山五岳出资;2017年11月苏州五岳将该等2%股份转让给中山五岳以解除代持。相关方披露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