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永杰新材:注册稿继续披露发行人历史股权代持及解除事项,涉及发行人股权清晰和潜在纠纷。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11-2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永杰新材
审核编号
1540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43页至第53页;第3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赵伟平曾受沈建国委托持有香港超卓10%股权并于2010年10月解除;苏州五岳曾代中山五岳持有发行人2%股份并于2017年11月解除。注册稿截至签署日披露,相关代持均已解除,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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