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星邦智能:发行人与投资方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方股东之间曾存在回购、优先购买与共售、反稀释、优先清算等特殊权利条款。

上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8-07 · 终止

公司名称
湖南星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星邦智能
审核编号
169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3页至第1-1-77页;第3-3-1-16页至第3-3-1-1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9年至2020年引入潘爱群、蒋汉平、周新华、湖南升华、湖南云起、湘高创投、陈林、潘伟忠、湖南文旅、招商创投、沙慧等投资人时,相关协议约定回购、业绩承诺与补偿、随售、股权质押、担保、优先认购、优先购买、反稀释、最优惠、清算优先等特殊权利条款。2021年至2022年引入港通一号、招商兴湘、无锡财通、航元信徽、航塔信佳等投资人时,亦约定回购、知情权、优先购买及共售、反稀释、优先清算等条款。2022年3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相关投资人签署解除协议;实际控制人与部分股东另行签署股份回购等约定及补充协议,后确认终止/解除。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