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星邦智能:发行人存在4项争议金额超过100万元、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均由发行人作为原告向客户或供应商追讨货款、垫付款或补偿款。

上交所IPO · 主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4-08-07 · 终止

公司名称
湖南星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星邦智能
审核编号
169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07页至第1-1-508页;第3-3-1-61页至第3-3-1-6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争议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共4项:其一,发行人诉重庆金炽隆,主张剩余货款133.85万元及违约金8.50万元,已达成调解但对方未履行,正在强制执行;其二,发行人诉凯斯帕液压,因部分泵存在质量问题,请求退回货款44.21万元并赔偿差旅费损失114.40万元,尚在审理;其三,发行人诉中闽安鑫、曾大燕、魏征、曾行,因发行人履行融资租赁回购垫付义务187.24万元后追偿,一审判决发行人胜诉但尚未生效;其四,发行人诉重庆晨晟、唐贤强、冯艳,请求支付设备使用费及违约金,法院已判决重庆晨晟支付设备使用费102.36万元及违约金,唐贤强、冯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正在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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