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宝众宝达: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转贷、资金拆借、个人账户及未入账现金收付款项、原高管自行处置公司物资等内部控制不规范事项,需判断是否构成重大内控缺陷及是否影响发行人独立规范运行。

上交所IPO · 主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4-08-06 · 终止

公司名称
江苏宝众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宝众宝达
审核编号
200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58页至第1-1-263页;第3-3-1-1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转贷及资金拆借情形;存在向非关联方拆出资金;存在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未入账现金对外收付款项,相关款项主要用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日常资金周转并形成资金往来,截至2021年12月已结清;2022年1月至8月,原高管李某自行处置碳酸锂合计86吨,截至2023年5月已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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