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法水务:发行人13处自有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其中包括长江取水头部房屋,需确认该等产权瑕疵是否影响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稳定性、是否存在行政处罚或搬迁风险,以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障碍。
上交所IPO · 主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4-07-29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共有13处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面积合计1,847.53平方米。其中序号1-3为长江取水头部房屋,面积995.56平方米;序号4-13为生产辅助性用房,面积851.97平方米。长江取水头部房屋虽因历史原因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但已取得岸线利用、项目核准、水利行政许可、开工批复、增设粉炭间批示及发改备案等前期报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