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陵环境: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同业竞争和担保安排是否影响独立性或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6-30 · 终止

公司名称
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金陵环境
审核编号
165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31页至第1-1-232页、第1-1-234页至第1-1-237页、第1-1-246页至第1-1-258页;第3-3-1-22页至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存在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向南京市自来水板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以及向江苏山海供水节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新开源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城建环保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维修、工程施工、膜设备等。2019年度至2022年1-6月重大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6.16%、5.15%、7.32%、0.99%。报告期内还存在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用于工程项目,相关款项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全部归还;不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发行人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正常业务外,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主要股东及其控制企业占用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对外担保。发行人披露与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主营业务重合,不存在同业竞争,相关主体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关联交易制度中规定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审议及防止资金占用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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