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利新材:发行人生产经营涉及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排放及液氨等危险化学品使用,且部分建设项目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涉及环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合规性。
上交所IPO · 主板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4-06-29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生产经营主要污染物为熔窑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并产生少量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长利新材、长利洪湖、长利科技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报告期内,公司废气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实际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危险废物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发行人建设项目位于武汉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但已获得当地政府延期改燃许可,未受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长利新材及长利洪湖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液氨,液氨罐区经辨识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办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