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利新材: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采购、关联租赁、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入等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涉及关联交易公允性、资金占用及独立性。

上交所IPO · 主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6-29 · 终止

公司名称
武汉长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长利新材
审核编号
150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58页、第1-1-364页、第1-1-367页至第1-1-370页;第3-3-1-24页至第3-3-1-2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关联采购、关联租赁、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关联销售、接受关联担保、关联资金拆入、关联资产转让及代缴社保公积金。因洪湖厂区建设需要,子公司长利洪湖曾向长玻实业资金拆借,2019年期初应付额55,288.47万元,当年拆入10,550.00万元、归还22,446.33万元,2019年期末应付43,392.14万元;2020年度归还43,392.14万元,期末为0。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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