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宝证券:发行人作为证券公司需取得并持续保持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及各专项业务资格,且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存在验收及试点期限安排,需关注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或业务资格续期障碍。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06-28 · 终止

公司名称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宝证券
审核编号
171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96页至第1-1-200页;第3-3-1-1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6日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000000047341),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公司下属3家分公司及22家营业部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除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外,公司取得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保荐业务、新三板推荐业务、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场外期权业务等主要业务资格。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应完成筹备工作并向辖区证监局申请验收,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对外开展试点业务,试点期限一年;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向上海证监局报送试点资格展期报告,上海证监局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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