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五新科技:发行人控股股东兴中科技股权结构分散,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6-27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兴中科技直接持有发行人91.36%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兴中科技自身股权结构分散,无单一股东或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控制兴中科技股份比例达到30%以上,亦无单一股东及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可以对兴中科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报告期内兴中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亦无实际控制人,且该等状态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招股说明书将该事项列为“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