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五新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分子公司受到四起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董事、副总经理王维兵因四川五新安全生产事项受到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4-06-27 · 终止

公司名称
湖南五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五新科技
审核编号
202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5页、第1-1-200页至第1-1-201页、第1-1-350页至第1-1-352页、第3-3-1-22页至第3-3-1-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五新钢模长沙分厂因危险物品临时存放间铺设通电线路未采取套管保护、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及静电消除等安全措施,于2020年5月被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罚款3.2万元。四川五新于2021年6月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因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2021年8月被成都市双流区应急管理局罚款23万元,王维兵被罚款2.718万元,李成跃被罚款1.3万元。四川五新还因应急预案未按相关导则修订、二氧化碳储罐区和液氧储罐区相关管道无介质名称和流向标志,于2022年12月被合并罚款1.3万元。五恒模架因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于2020年8月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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