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五新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五恒模架存在通过供应商转贷的情况,相关转贷行为违反《贷款通则》等规定。

上交所IPO · 主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6-27 · 终止

公司名称
湖南五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五新科技
审核编号
202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47页至第1-1-348页、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五恒模架向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申请贷款过程中,银行采用受托支付形式提供借款,将借款支付给五恒模架指定供应商,供应商收到转贷款后将相应金额转回五恒模架。披露的转贷包括2021年6月23日中国银行向北京中固华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593万元、供应商向公司支付493万元,以及2020年10月19日浦发银行向天津海畅、廊坊宇鑫精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任丘市天惠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分别支付268万元、60万元、40万元并由供应商向公司支付相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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