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绿霸股份:新三板挂牌期间未及时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受到股转系统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上交所IPO · 主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4-06-27 · 终止

公司名称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绿霸股份
审核编号
146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6页至第1-1-38页、第1-1-73页、第1-1-36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自2021年9月8日起终止挂牌。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在新三板申请挂牌、终止挂牌过程中,在信息披露、股权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等重大方面不存在受到股转系统或证券监管部门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但新三板挂牌期间存在因未及时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而受到股转系统监管措施的情形。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股转公司于2021年8月向公司及赵焱、杨国海下达决定,给予公司及赵焱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杨国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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