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安银行:发行人报告期内接受银保监、外汇等监管机构监督检查,检查意见涉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宏观政策执行、授信业务、销售行为、数据治理、外汇业务内控等事项,并已披露整改措施。

上交所IPO · 主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4-06-26 · 终止

公司名称
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安银行
审核编号
167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58页至第1-1-461页;第3-3-1-5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检查。南通银保监分局现场检查意见涉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员工行为、宏观政策执行、授信业务、同业及资金业务、销售行为、数据治理等方面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南通市中心支局监督检查意见涉及资本项目数据报送准确性和及时性、外汇业务内控制度、外汇合规管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资本项目数据申报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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