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江苏新安:发行人部分自有临时性建筑未取得产权证书、部分租赁房屋未取得产证或未办理租赁备案,是否影响资产权属、租赁合同效力及持续经营。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06-21 · 终止

公司名称
江苏新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江苏新安
审核编号
180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55页;第47页至第5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部分建设在自有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面积合计10,015.76平方米,包括钢结构大房、西厂区厂房、自行车棚、门卫及周边副房、网球场及配套设施、菜园工程等,用途主要为辅助性用房或仓库。发行人部分承租房屋存在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招股说明书还披露第5项租赁房屋未取得产证证书,第3、4、5、6项租赁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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