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江苏新安:发行人部分专利涉及与苏州大学共有后受让共有份额、部分专利处于等年费滞纳金状态,是否影响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和资产独立完整。
上交所IPO · 主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4-06-21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拥有的专利中,8项系由苏州大学转让其与发行人共有份额取得独有专利权;发行人与苏州大学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2021年10月8日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受让相关共有份额并支付价款。另有3项专利处于等年费滞纳金状态,发行人说明因取得时间较早且已被新技术取代,主动放弃专利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