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远科技:发行人设立时土地使用权出资、非专利技术出资存在未履行评估程序及土地使用权未实际过户的历史瑕疵。

上交所IPO · 主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4-06-21 · 终止

公司名称
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新远科技
审核编号
162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1页至第1-1-32页、第1-1-421页至第1-1-422页、第3-3-1-10页、第3-3-1-14页至第3-3-1-1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04年7月新远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程振朔以土地使用权出资90万元,朱新宝以非专利技术出资10万元。程振朔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未实际完成过户;朱新宝用于出资的非专利技术虽已交付使用,但作价未履行评估程序。2007年2月28日前,程振朔已以货币出资90万元置换初始土地使用权出资;2020年12月24日,程振朔以10万元货币出资置换朱新宝在设立时的非专利技术出资,该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发行人股本、股东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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