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远科技:发行人为解决同一控制下环氧树脂业务与环氧活性稀释剂业务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实施同一控制下业务整合。

上交所IPO · 主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4-06-21 · 终止

公司名称
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新远科技
审核编号
162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5页至第1-1-37页、第1-1-318页至第1-1-321页、第3-3-1-17页至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9年12月,恒远控股以经评估的环氧树脂经营性资产负债及货币认缴新远有限新增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次重组前,恒远控股、新远有限分别主营环氧树脂、环氧活性稀释剂,两种产品属于同一精细化工领域且具有较强相关性,两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程振朔。重组后,恒远控股成为持股平台,新远有限拥有环氧活性稀释剂和环氧树脂两大经营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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