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远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需要关注劳务派遣岗位、比例、资质及关联关系合规性。

上交所IPO · 主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4-06-21 · 终止

公司名称
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新远科技
审核编号
162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4页、第3-3-1-1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分别为7人、6人和7人,占发行人用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1.37%、1.17%和1.19%。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从事门卫、保安及保洁等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报告期内涉及的劳务派遣单位均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劳务派遣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