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远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需要关注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及是否存在以上市为条件的安排。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6-21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2022年10月24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余额合计22,698.40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恒远控股银行贷款余额为零,也无其他非经营性对外债务;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控股股东对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余额合计23,202.88万元,被担保方为东远新材和安徽风芯。实际控制人对外债务余额为309.60万元,系个人购房贷款;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对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余额合计10,302.88万元,被担保方为东远新材和安徽风芯,均与控股股东恒远控股作为共同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