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凯龙洁能: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直接股东及持股平台层面的股份代持,并存在新三板挂牌期间股权代持未予及时披露的情形。

上交所IPO · 主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4-06-14 · 终止

公司名称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凯龙洁能
审核编号
184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7页至第1-1-65页;第3-3-1-16页至第3-3-1-2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张心凤名下合计260.00万股存在股份代持;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李美良名下30.00万股存在股份代持;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成都蓉与疆自然人合伙人雍小均、刘波间接持有的凯龙洁能股份中合计113.00万股存在代持。发行人还披露,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除存在股权代持未予及时披露外,其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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