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万众:发行人存在1处自有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且部分租赁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租赁房屋均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06-07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位于北京市密云区云西三路1号院的警卫室面积35.12平方米,系自建,未取得权属证书,占公司总自有房产面积0.59%。公司还存在租赁的部分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租赁房屋均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租赁房屋主要用作员工办公、仓库等。部分承租房产出租方为金万众发展、三和众恒、孙小明等关联方,发行人披露均按市场公允价格承租作为员工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