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路交科:报告期内存在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子公司等取得银行贷款的转贷行为

上交所IPO · 主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4-06-06 · 终止

公司名称
中路交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路交科
审核编号
156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18至1-1-319页;第3-3-1-42至3-3-1-4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由于部分银行向公司发放贷款时以公司提供采购合同为前提,且要求公司委托银行将贷款直接全额支付给指定供应商,为解决银行贷款放款与实际用款需求的时间错配、满足资金使用灵活性,公司存在通过贷款银行向供应商发放贷款,再由供应商将取得的银行贷款归还公司账户,由公司根据需求使用资金并向银行偿还贷款及支付利息的情形。根据监管规则,该等情形属于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的转贷行为。报告期内转贷金额为2019年度11,000.00万元、2020年度6,100.00万元,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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