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龙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转贷、利用个人账户收付款及资金拆借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已整改、是否影响发行条件。
上交所IPO · 主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6-06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转贷形式取得银行贷款金额分别为72,391.00万元、83,769.00万元、6,067.80万元和0万元;相关贷款均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用于资金拆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入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领域和用途,并已按期足额偿还。2019年1月至4月,发行人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亲属个人账户进行收付款的情况,资金流入195.98万元、资金流出225.86万元。2019年末,公司资金拆借款余额为1,607.60万元,其中关联方资金拆借款1,257.60万元,非关联方资金拆借款3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