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龙股份:发行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多项税收优惠,税收优惠金额占净利润比例较高,需关注相关优惠适用是否合法合规、持续性以及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上交所IPO · 主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4-06-06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金怡热电、金励环保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按15%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发行人系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享受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及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发行人以废纸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纸制品,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报告期内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分别为8,546.83万元、8,011.92万元、8,410.90万元和6,435.68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54.89%、41.91%、22.99%和5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