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健尔康: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外部股东曾存在对赌及股权回购特殊安排,实际控制人与员工股权激励对象之间亦曾存在持股企业份额回购条款,需关注清理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及股权清晰稳定。
上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5-2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20年7月,亨盈投资、清源知创、蔡海福、荀建华、杨荣平与陈国平签订增资协议补充协议,约定若公司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实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投资方有权要求陈国平回购全部或部分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国平与股权激励对象签署的《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曾约定,公司如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完成A股发行并上市,员工有权要求陈国平回购其持有持股企业的全部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