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成股份:2020年至2021年公司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个人代收废料销售款的关联方代收款项及资金占用情形,并涉及补充纳税申报。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5-23 · 终止
公开摘要
2020年至2021年,公司存在通过个人代收公司废料销售款的情形,金额分别为475.04万元和19.84万元,对应不含税销售收入分别为420.38万元和17.5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71%和0.03%。前述款项及相应利息已于2022年6月全部归还公司。除该情形外,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