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泰盈科技:发行人历史上搭建红筹架构、签署VIE协议并经历境外上市、私有化及拆除,且部分境内居民未及时办理37号文外汇登记,需关注架构合法合规、终止效果及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上交所IPO · 主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4-05-13 · 终止

公司名称
泰盈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泰盈科技
审核编号
169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43-52页、第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4年3月至2021年7月期间发行人存在红筹架构,用于境外融资、境外上市及后续私有化和架构拆除;2014年9月3日,山东君成、海南和润、泰盈有限、泰盈安瑞等签署VIE相关协议。王志利、王德宝、徐国安、孙吉珊、张庆茂、林龙未就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办理37号文登记。2021年11月发行人完成红筹架构拆除,VIE协议终止,披露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因前述事项受到外汇主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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