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英特派: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自然人股东实际持股比例与工商登记持股比例不一致、暂时持有及委托持股安排,需关注股权清晰及是否存在争议、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5-09 · 终止

公司名称
英特派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英特派
审核编号
185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1页至第1-1-56页;第3-3-1-1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07年11月股权变动后,因工商登记取整等原因,部分股东工商登记持股比例与实际持股比例存在差异。2016年11月李伟及潘志珍拟转让合计11.34%股权,其中9.26%由尹克勤受让并暂时持有,吴庆未按约定支付0.49%股权价款导致登记在吴庆名下0.49%股权为暂时持有。2018年2月曹建庆与尹克勤签署《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协议》,曹建庆受让尹克勤暂时持有的0.67%股权并由尹克勤暂时代持。2019年12月相关股权转让完成后,历史上自然人股东实际持股比例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情形已消除;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披露股权结构清晰,各股东间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及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