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升辉新材: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未严格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是否存在补缴、罚款风险。

上交所IPO · 主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4-05-08 · 终止

公司名称
升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升辉新材
审核编号
191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7页至第1-1-68页;第3-3-1-3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严格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招股说明书披露,2020年末至今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占比均已达90%以上,未缴纳情况均有合理理由。2023年2月,江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启辉新能源及升辉智造报告期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出具证明函,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没有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启辉新能源、升辉智造亦不存在被追缴、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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