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升辉新材: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通过关联方进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转贷、报告期外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形成关联方垫付利息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上交所IPO · 主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5-08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关联方资金拆借,已归还拆借资金并支付利息。2020年度,发行人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通过朝日食品周转银行贷款,贷款银行以支付采购款名义将贷款资金汇入朝日食品账户,朝日食品收到后转回发行人;自2021年开始未发生新增转贷行为。报告期外,公司向关联方升辉热能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由升辉热能贴现后将资金转回升辉新材,升辉热能垫付票据贴现利息合计140万元;2020年度,公司向升辉热能支付140万元以消除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发生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