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城精工: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上交所IPO · 主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4-04-26 · 终止

公司名称
苏州长城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长城精工
审核编号
178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98至1-1-9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124人、154人、40人、38人,占用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14.80%、16.85%、4.11%、3.87%。2019年末、2020年末劳务派遣比例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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