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捷翼科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在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的程序瑕疵。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04-24 · 终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在地方发展和改革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的情况。相关项目均已建设完成,无法重新备案。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建设项目均已建成,不存在需要补备案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于2023年6月6日出具证明,捷翼佛山建设项目归经济办公室管辖且均已建成,不存在需要补备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