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先正达: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业务相似或关联交易情形,需论证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同业竞争、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并落实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3-29 · 终止

公司名称
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先正达
审核编号
181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15页至第3-3-1-19页;第1-1-391页至第1-1-40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农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关联方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采购交易、货币存款、采购商品或资产、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关联租赁、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与收购瑞士先正达相关的资金往来、永续债及可转优先股、接受担保、关联方借款等。农化公司下属安徽石化存在植保业务,与瑞士先正达、安道麦等植保业务相类似;中化集团控制的扬农集团、鲁西化工、中化种业创新中心公司与发行人部分业务存在重合或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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