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樱桃谷:发行人存在外资股东背景并经营北京鸭配套系相关业务,需论证是否触及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关于中国稀有和特有珍贵优良品种及繁殖材料生产的禁止性规定。

上交所IPO · 主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4-03-26 · 终止

公司名称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樱桃谷
审核编号
156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5页至第1-1-36页;第3-3-1-1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樱桃谷鸭、南口1号和京典北京鸭,其中樱桃谷鸭属于进口配套系,南口1号和京典北京鸭属于培育配套系。《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规定禁止外商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研发、养殖、种植及相关繁殖材料生产。首农食品集团组织专家论证,认为在北京鸭原种基础上培育的商业化品系及配套系不属于“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为降低潜在风险,南口公司与大发畜产签订协议,拟将北京鸭原种相关资产转让给首农食品集团全资子公司大发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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