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樱桃谷:发行人生产经营主要依赖承租农村集体土地、划拨地及其上建构筑物,存在设施农用地备案、永久基本农田历史占用、权利人不一致及办公租赁权属证明不足等土地房产权属和租赁合规问题。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03-26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名下于境内未登记房产,亦未登记土地使用权,境内生产场所主要通过承租土地并自建或承租鸭舍等方式取得。发行人披露承租8项土地,其中第1-6项及第8项为农村集体土地,已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政府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或备案确认。南口公司租赁金星鸭科技的划拨地及其上两处房产,土地证载权利人为首农食品集团,房屋证载权利人为三元种业,权利人不一致。山东公司历史承租种鸭三场和种鸭五场土地范围内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后于2021年6月15日重新签署协议并返还78.75亩永久基本农田。赤峰公司草原使用及设施农业用地办理了相关批复、许可和备案。发行人另向齐保国租赁山东办公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有效有权出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