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樱桃谷:发行人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参股企业存在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租赁、资金拆借、代收代付、商标许可、资产收购出售等交易,需要关注关联交易公允性、必要性、决策程序、资金占用及经营独立性。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3-26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重大关联采购、重大关联销售、关键管理人员薪酬、重大关联租赁、重大关联方资金拆借和支付资金占用费、重大关联方代收代付、商标许可使用、向关联方出售资产及同一控制下收购关联方子公司股权和业务等。2019年至2022年1-6月,关联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27%、25.01%、17.93%和14.41%;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向金星鸭科技租赁房屋、土地、机器设备金额分别为38.28万元、508.54万元和236.22万元;公司与香河公司、首农股份、英国樱桃谷存在资金拆借或代收代付,香河公司代垫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等费用,首农股份代垫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