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樱桃谷: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中存在家禽育种、养殖、商品代鸭、保种等业务主体,需要论证是否与发行人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及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3-26 · 终止

公司名称
樱桃谷育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樱桃谷
审核编号
156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28页至第1-1-339页;第1-1-471页至第1-1-475页;第3-3-1-22页至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与控股股东首农股份、实际控制人首农食品集团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油鸡繁育公司、爱拔益加、大发畜产/大发种鸭、金星鸭科技等曾经或将要从事家禽育种、繁育、保种或商品代雏销售业务;英国樱桃谷参股的山东六和、樱桃谷(东海)、徐州桂英丰、江苏和康源、越南海大、宁阳和樱种鸭等与发行人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但英国樱桃谷对该等企业不形成控制。发行人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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