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红四方:控股子公司湖北红四方报告期内因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受到产品质量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主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4-03-2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20年8月24日,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随市监罚字(2020)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湖北红四方存在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其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就销售贵州省安顺五吨高塔复合肥罚款11,550元、销售湖北省云梦五吨中氯复合肥罚款9,000元,合计20,550元。湖北红四方于2020年9月3日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