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京阳科技: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三次股份代持情形,需关注代持形成原因、解除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影响股权清晰及本次发行上市。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3-22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历史上存在三次股份代持:其一,2015年10月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韩美、纪胜强、卢海涛等18名员工合计认购90.00万股,由王振代持,后通过王振以0对价转让至员工持股平台阳信京创,将直接代持还原为员工通过合伙企业份额间接持股;其二,崔滨委托韩吉川受让及认购发行人股份,资本公积转增后韩吉川代崔滨持有1,209.00万股,2021年3月由韩吉川分别转让给璞泰来和福建庐峰各604.50万股,转让价4.14元/股,合计5,000.00万元,代持关系解除;其三,周旼代孙玲玲、周昕等9名自然人持有股份,2022年2月通过周旼将257.20万股以0对价转让至杭州橼鸣,将代持还原为持有合伙企业份额形式间接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