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京阳科技:发行人历史上与多名投资方签署含股权回购、业绩承诺、优先权、反稀释等内容的对赌或特殊投资条款,需关注是否彻底解除、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及是否仍存在未披露特殊安排。

上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3-22 · 终止

公司名称
山东京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京阳科技
审核编号
151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1页至第1-1-7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4月,宁波新风、浙江贞明、周旼与发行人签署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对赌内容包括股权回购、业绩承诺、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最优惠待遇权、领售权、共同出售权、清算优先权、反稀释条款等,后于2021年保留股权回购条款并放弃其他对赌条款,2022年2月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原对赌条款不可撤销终止且自始无效。2021年11月,宁波展源、宁波卓硕、青岛中桐、青岛红创、允泰景佑与发行人签署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含股权回购、优先认购权、最优惠待遇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条款等,2021年12月签署终止协议确认原对赌条款不可撤销终止且自始无效。2021年3月,发行人及韩吉川分别与璞泰来、福建庐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含股权回购等对赌内容,2021年12月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原对赌条款不可撤销终止且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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