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众鑫股份: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员工及合作伙伴股权代持及解除还原事项。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3-1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众鑫股份
审核编号
172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6页至第1-1-37页;第3-3-1-1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6年起至2018年,滕步相、潘欢欢、程明、宋清福、严洪森、江云娟、姬中山、魏艳霞、徐惠林、周洪占、张燕燕、郑波波、胡旭翠、涂富刚、季小东、季文龙等16名员工及合作伙伴以公司当时估值相继出资入股,并委托滕步彬与季文虎代为持有;截至代持解除前,滕步彬与季文虎合计代持众鑫有限14.46%股权。2021年6月25日,16名隐名股东按照投资金额设立金华众腾作为代持还原平台;2021年7月9日,众鑫有限股东会同意季文虎、滕步彬分别将所持众鑫有限7.08%、7.38%股权转让给金华众腾,并于2021年7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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