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众鑫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存在被要求补缴及处罚风险。

上交所IPO · 主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4-03-1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众鑫股份
审核编号
172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90页至第1-1-93页;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分别为94.54%、93.12%、93.12%、96.35%、92.74%、82.99%;未缴纳原因包括退休人员、新入职员工手续办理中或离职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系统原因当月未缴纳成功但次月已补缴、其他单位缴纳等。测算补缴金额为2019年度1,356.37万元、2020年度883.30万元、2021年度622.72万元、2022年1-9月423.40万元。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