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敏达股份: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部分自建无证房产,因未办理报建和规划手续而未取得权属证书。
上交所IPO · 主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4-03-15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部分自建无证房产,涉及敏达股份璎珞河路65号机修房、设备房等,经七路7号物料堆放房、危废房、机修房,宁波达峰江南中路98号配电房及门卫,宁波辰裕纬三路89号门卫,建筑面积合计2,410.75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为1.08%。上述房产均属于辅助用房,不独立产生业务收入或利润,位于发行人或子公司合法拥有使用权的自有厂区内,披露称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