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敏达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因2项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而提起行政诉讼。

上交所IPO · 主板 · 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诉讼 · 2024-03-15 · 终止

公司名称
宁波敏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敏达股份
审核编号
164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10页;第3-3-1-20页至第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发行人申请的2项专利不具备新颖性而作出无效宣告,发行人因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裁定存在异议遂提起行政诉讼。招股说明书披露,该等诉讼已完结且与侵权纠纷无关;除此之外,发行人不涉及与商标、专利技术、著作权相关的诉讼纠纷记录。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