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斯普智能:2021年9月新增股东增资协议中存在以王怀平为回购义务人的股份回购条款,需核查其是否构成对赌或特殊股东权利安排、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持续经营能力和投资者权益。

上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3-12 · 终止

公司名称
浙江斯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斯普智能
审核编号
164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6页;第1-1-62页至第1-1-63页;第3-3-1-2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9月,斯普智能、誉海投资、王怀平、周玉琴、誉海合伙、王柳村与孟宏刚等9名新增自然人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如公司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实现公开发行,或王怀平、公司在此前任何时间明示放弃公开发行安排或工作,新增股东有权要求王怀平回购其届时持有的公司股权,王怀平亦有权回购新增股东届时持有的公司股权。回购价格为新增股东实缴出资额按年化单利6%计算并扣除累计分红。该回购条款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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